搖滾


第一次跟著旋律擺動是國小的小紅莓樂團


第一次發覺自己喜歡上這種曲風是國中的F.I.R.


第一次放縱的低潮是被邦喬飛it's my life拯救


第一次被說"看不出來你會喜歡搖滾樂耶!!"是高中我在課堂上放大無限樂團的under the sun


大一那天  跟著那時還不太熟的阿猛走進了阿通伯樂器行買bass


先後加入熱音跟崇德  跟著志龍 喜德 柯淳 冠儀 組了第一個樂團媽媽樂


第一次站在舞台上表演的歌是魔力紅的she will be love


第一口冰啤酒在海洋音樂季是如此順口


第一次在live house跟著1976搖頭晃腦


改名白鷺鷥後主唱加入了譙龍在系上送舊 湯圓大會表演


大四跟高中同學上銘 家瑜 顧晉  加上冠儀和志龍組成AONE在市教大期末成發表演

 



我怎麼跟著你們過來的? 我怎麼克服緊張和不確定的?


單純是因為對音樂的喜歡  是因為喜歡跟朋友們分享


喜歡大家為了"好聽"這2個字在各個節奏 過門 整體性上吹毛求疵


搖滾對我而言  是一點耍酷 一點叛逆 很多態度


是態度讓我們負責  讓大家主動地反覆練習後出現在練團室


是態度讓我勇敢  改變原來總是擔心一堆而不動的我


也是態度  讓我們相聚  對大學生活沒有後悔


因為有你們的注目  讓每一刻都變的不凡

 


在舞台上  我們盡情享受音樂


下了舞台後  我試著勇敢面對


研究所 當兵 就業  放馬過來吧!


關於搖滾這件事  永遠不會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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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ank -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